公告|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2022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一
土壤工程技术中心简介
二
2022年重点资助领域
(1)土壤多孔介质中新型污染物(微塑料、全氟化合物、抗生素抗性基因等)赋存规律、环境风险及污染共存机制;
(2)复杂地层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多相迁移扩散机制与模型;(3)土壤典型污染物的生物可给性评价及影响因素和机理;(4)污染场地绿色修复新型功能材料前瞻性探索;三
资助对象和经费
具备以下条件的研究人员,可申请开放基金:
各高校及研究院所在职科研人员;
博士后及海外研究人员;
申请人只能同时主持和申请1项开放基金项目;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和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申请人必须为开放基金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校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经导师同意后可申请,并将导师推荐信与基金申请书同时提交;
获得资助的基金,申请人需确定一名本工程技术中心全职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联系人。
开放基金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执行期限两年(特殊情况需经技术委员会同意)。基金完成情况优秀的申请人,可在结题当年提出延续研究申请,经中心主任审核同意后可延续立项。
四
申请办法
1. 本年度研究基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30日。申请人应根据《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按规定格式填写《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复后寄达中心(联系方式附后)。
联系人:朱清禾 021-64085119-2623
徐珍 021-64085119-1313
通讯地址:上海市钦州路508号,
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徐珍(收)
邮政编码:200233
请同时将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aesresearch@163.com
2. 关于基金的审批、立项与管理请见《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五
基金结题和成果标注
基金资助完成后,请认真填写结题报告,交中心主任签字通过、存档,并作为下一期申请的依据之一。在基金资助下产生的相关论文、专著、成果评议鉴定资料等,申请人第二单位均应标注本中心并作为通讯单位:
中文: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上海 200233
英文: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Center for Urban Soil Contamina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Shanghai Academy of Environment Sciences, Shanghai 200233, P. R. China
并标注获得“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开放基金资助(No. ××××××)”或者“This study was supported by the Open Funding of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gineering Center for Urban Soil Contamina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 (No. ××××××)”。未标注的,验收时不计入成果。
基金资助所取得的成果(包括收集到的资料、研究报告、相应软件及其测试检验报告等)归研究者及本中心共同所有,任何一方未经协商同意不得私自使用或发表。
结题指标:申请者以国家环境保护城市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工程技术中心为第一单位发表高水平论文不少于1篇。
结题考核优秀的在校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可列入中心高层次创新人才储备计划。
此申请指南由本中心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国内外学者,
尤其是青年学者来中心工作!
点击“阅读原文”,可下载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与管理办法
供稿:科管办
责任编辑: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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